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3.考生所在省份实行艺术类专业统考,且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4.山东省招生音乐类专业、舞蹈学专业须专业联考成绩合格;音乐表演(校企合作办学)专业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二、考试安排
1.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由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等负责组织实施。
2.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具体考试安排详见《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等23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方案》。
3.音乐表演(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校考实施网上报名,考试报名时间:2020年1月14日上午9点—1月17日下午5点,报名网址于报名开始前在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测试时间:2020年2月7日开始(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测试地点: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
三、校考专业合格线划定
1.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照《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等23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方案》规定划定合格线。
2.音乐表演(校企合作办学)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4倍划定合格线。
四、录取原则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术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等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一)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二)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1.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山东省外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2.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男)、舞蹈学(女)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校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校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其余省份招生使用生源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校考或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3.音乐表演(校企合作办学)专业使用校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核算综合成绩,其中专业成绩占比60%,高考文化成绩占比40%。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分别折算成百分制后按比例相加形成综合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4.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各省统考(联考)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两个专业进档考生统一按高考文化成绩确定录取专业,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高考位次、投档成绩、专业成绩,位次或分数高者优先录取。